2010年甘肃省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问答

新闻来源:甘肃省招生办公室   时间:2010-06-10   点击数:  责任编辑:招生就业处

对报考汉语言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的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 20分。

13、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以上项目中第17条只适用于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甘肃省地方性照顾政策项目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教育厅评定颁发的学生艺术特长A级以上证书者,报考省内院校(含兰州大学和西北民族大学)理工、文史类专业的,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三等奖或者省级竞赛一等奖者,报考省内(含兰州大学和西北民族大学)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的,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一、二、三等奖或省赛区联赛一等奖者,报考省内院校(含兰州大学和西北民族大学)理工、文史类专业的,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4、长期居住在民族自治县、民族乡的汉族考生,报考省内院校(含兰州大学和西北民族大学)理工、文史类专业的,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5、农村户口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考生,报考省内院校(含兰州大学和西北民族大学)理工、文史类专业的,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以上项目中第13条只适用于应届高中毕业生。

  什么是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为多少

  普通高校录取新生的投档比例是以招生院校为单位,按招生院校同一批次、同一计划性质、同一科类的招生计划数投放考生档案数量的比例。教育部规定,投档比例一般为11.2,招生院校可以在此范围内确定本校的投档比例,但不能小于11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根据省招委的有关规定,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间原则确定为:当年 710日—28日左右为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院校录取;当年83日—18日左右为本科三批、专科一批(高职高专)、专科二批(高职高专)院校录取。

  高校实行网上录取后如何履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普通高校招生实施网上录取后,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学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材料的比例(一般在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它遗留问题的处理。由于网上录取明确了院校、招生办的职责,达到了责任明确、有效管理的目的。高等学校成立由校长、招生办、纪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网上录取领导机构,专门负责录取和处理招生中的问题,使录取体制更加趋于完善,确保高校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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